大庆市城乡建设局成立了4个检查组对大庆市五区四县及高新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为期2个多月的检查。7月22日,大庆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第一阶段检查通报出炉。
112个工程个个有问题
据了解,第一阶段检查组共检查了62个在建工程项目,抽查112个单位工程。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共下达126份责令改正通知书,66份停工核查通知书,68份安全监察指令书,约谈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及人员34人次。
第一阶段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共归纳出九大部分。
建设手续: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前期手续滞后比较严重,由于土地、规划手续不全,导致无法办理后续建设手续等。
施工管理:施工单位未能结合项目特点和设计要求编制施工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有的将废止的标准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等。
工程质量:部分工程项目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工程质量常见病。
安全文明施工:部分起重设备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备案;部分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场地硬化不达标;施工场地未分区,材料堆放混乱。
市场及“两部”人员管理:施工现场项目部、监理部人员配备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擅自更换等。
工程勘察设计:个别建设单位未能将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内容及时下发到各相关建设主体,导致技术审查结果不能得到落实,易造成设计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留在工程中。
建材及建筑节能:个别项目违规使用未经认证的建筑节能产品。
工程款拨付:个别工程项目存在工程款拨付不及时、不足额、拨付凭证不全等问题。
县区建设主管部门执法:针对没有施工许可开工建设问题,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多数按照法条下发了停工通知,但仅有少数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程序。高新区建设局在个别项目发放施工许可证的环节上存在违规行为。
20个工程停工整改
此次检查发现,在建设手续办理方面,有很大一部分工程项目检查时虽然已取得施工许可及其它前期建设手续,但各项手续办理时间均在开工日期之后。
施工许可证犹如工程的“身份证”,未取得此证,企业所从事的一切市场活动都是不合法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则不能开工建设,而一些工程却干得热火朝天,对此,检查组当即责令限期整改。
但目前仍有19个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工程尚未整改,对此,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决定通报批评,并下达停工核查通知,停工整改。
这19个工程是:武警大庆市消防支队警官公寓住房工程,阳光嘉城会展中心,阳光乘风新城C区,阳光嘉城四期,大庆市交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三标段,大庆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华溪龙城二期宾馆、写字楼,东城领秀聚福园项目,龙凤湿地公园,龙凤小镇三期,大庆市第四中学迁建工程,云水清园项目,美佳丽新型建材厂,红岗学校主教学楼,大庆学府公元,庆南新城林源工业区四号路续建(延伸段),庆南新城林源工业区净水厂,林甸县明道温泉工程,肇源县人民医院。
被通报叫停的还有香格里拉花园G2-9#楼G2-10#楼,原因是施工企业未按图纸设计施工等问题。
8项目启动行政处罚立案调查
通报名单中还有一张为行政处罚类问题汇表。其中有8家企业因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被启动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程序。
这8家分别为:武警大庆市消防支队警官公寓住房工程,绿城御园凌霄苑2#楼工程,大庆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波士顿花园31#楼工程,大庆学府公元工程,香格里拉花园G2-9#楼、G2-10#楼,联想科技城B10#幼儿园、C1#物联网型商业街工程,华庭书苑棚户区改造工程。